中国境内企业透过新设、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、控制权、经营管理权等,须向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及核准,并领取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。政府部门将根据企业境外投资情况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,若投资涉及敏感国家/地区或敏感行业,实行核准管理;其他情形则实行备案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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